大狗咬死小狗赔偿多少?
大狗将小狗咬死,由于没有对受害人造成严重的伤害,且属于动物咬伤的范畴,因此本案属于一般人格权纠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民事责任】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以及第一千二百四十三条 【禁止饲养的动物损害责任】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五条规定,“国家鼓励野生动物保护有关社会团体和志愿者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责任承担,往往考虑以下情节确定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动物的种类。我国法律规定,家畜或家禽等动物造成他人损伤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对受害人的损失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而野生动物致害则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由加害人完全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二)动物的危害程度。一般情况下,动物致害分为轻微伤、轻伤、重伤,甚至死亡,而不同的危害程度对应的责任形式和赔偿范围也有不同。
(三)动物的驯养情况。通常而言,人工驯养的动物和野外生长的动物其危险程度是不同的。动物在人工喂养条件下,危险性相对要小一些,相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也要轻一些。反之,野外环境生长起来的兽类,因其适应激烈竞争的环境能力较强,其危险性较大,产生的损害赔偿也较严重。
(四)当事人的过错。如果当事人对动物的侵扰存在一定过错的,可以适当减轻动物饲养者的赔偿责任,但这种减少不应超过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