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区哪些狗不能养?
在特区内的重点管理区(主要是城市化区域)内,禁止饲养、销售大型犬和烈性犬共有27类,主要包括:藏獒、马士提夫、杜宾、凯力奴、比特犬等以及具有以上品种血统的杂交犬。以上犬类市民不能饲养也不能买卖。其他能依法办理养犬登记的犬只,携犬外出时必须佩挂犬牌、系犬绳,由成年人牵领,及时清理犬只粪便,在户外不能喂食猫狗等动物等。
在特区内的一般管理区(主要是非城市化区域)和特区外,实行养犬备案制度,可以饲养小型犬,但禁止饲养、销售烈性犬。在非城市化区域的城中村内,经犬只免疫并登记或者备案后,可以饲养、销售非禁止饲养的犬种。城中村是指由城市包围或者即将包围的原农村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