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可以养哪些狗?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可以在深圳市饲养的犬只为小型犬,即成年犬体高小于40厘米(不含本数)的玩赏犬,超过这个限制的大型犬只和烈性犬只都禁止在深圳饲养。
在深圳市养犬人可以持当日从犬只狂犬病免疫医疗机构取得的动物免疫证等证明材料直接到养犬管理机构为犬只办理养犬登记,无需再申请办理养犬登记。
养犬管理区:深圳市行政区域。
养犬管理重点区: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南山区和宝安区、龙岗区的街道以及大鹏新区的葵涌街道。
养犬管理一般区:宝安区、龙岗区的其他区域和大鹏新区的其他街道。
禁止养犬区:深圳市全市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