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违规养狗怎么举报?
市民可以登陆天津市文明养犬管理信息系统,输入犬主姓名、犬主身份证号、犬只名称、犬种等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也可以通过市政务民生服务平台、“津心办”APP或各分局公开电话举报。接到举报后,举报受理人员会告知被举报人核实情况。被举报人对所举报的内容无异议的,由执法人员对犬只进行罚款和处罚;对内容有异议的,会由执法人员向举报人核实情况后再作出处理。
1、市民需要实名举报,并详细说明违规养犬的行为细节。2、养狗人违反养犬规定,未办理养犬登记证或养犬登记证到期后未及时办理年检手续。3、无照养犬。未办理养犬登记擅自养犬,携带或驾驶犬只外出未束犬链并挂“犬牌”、携带犬只外出时未使用口罩的。4、遛犬不按规定使用《犬绳》,遛犬进入禁养区或遛犬时不主动为犬只佩戴犬牌,外出时未为大型犬束嘴领、未使用牵引带牵引带等措施,致使犬只伤害他人的,主人不立即将伤者送往医院诊治等。5、非法携带犬只进入公共场所、大中型购物中心、商业街区、饭店、学校、医院、火车站、客运汽车站、公交车、地铁等限制携带犬只进入的地点,或携带犬进入人员密集场所后,犬只惊吓他人或者给他人造成伤害。6、虐待、遗弃犬只、毒害犬只或者擅自丢弃病死犬只等。7、养犬造成环境污染,影响环境卫生。市民可根据以上线索向当地公安机关警务室/动物防疫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由公安机关或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予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