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医院属于什么税费?
宠物医院属于行业分类中的“卫生”。
1、业分类“卫生”的内容:
①医疗(含治疗、保健、养生);②医疗器械(含药用);③保健;③卫生器材;④药品;⑤医疗用品;⑥医疗用具;⑦兽医器材。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范围内的业务:
①动物疫病预防、诊治业务;②从事生物药品研发、生产业务的。
3、原归属“医疗服务业”的业务:
①诊疗、麻醉、防疫、手术、化验、药事等活动;②对病人、非病畜的看护、接待、咨询(不含医疗诊断);③兽医用器材的零售业务;④与上述业务有关的培训、技术咨询、服务和出口。
4、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条件:
①从事客体业务(①-④项)的应当申请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②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③具有符合经营业务要求的设备和人员(相关人员和专职人员的数量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管理人员应当具有专业上岗资格;技能与技术条件;熟悉相关法规和营运准则;具有售后服务制度);④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及财务会计报告制度(申报缴纳税收、发票使用和管理、会计制度和财务会计报告制度等);⑤能够提供与其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展业务支出的涉税资料;⑥《试点实施办法》所规定的其他条件。